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新版由足协正式推出,此版准则取代了2024年发布的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以及2018年实行的《中国足球协会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工作规则》。

自本版起,"纪律准则"正式更名为"纪律与道德准则",将道德规范和足球诚信纳入了纪律执行的范围。

管辖范围得以拓宽,不仅涵盖了中国足协监管下的足球赛事,还延伸至比赛之外、与比赛无直接关联,却可能损害足球诚信与声誉的各项行为,这一调整标志着最根本的权限界限转变。

在审视足球领域的组织结构和制度革新后,本文将对“纪律委员会”这一称谓进行规范化,更名为“纪律与道德委员会”,同时对“会员协会”的称呼进行统一,改为“会员单位”。此外,为与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保持一致,特增设“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独立执纪”的相关条款。同时,若会员单位的自订准则与上述准则存在冲突,则明确以本准则为准。

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了全面深化:在第七十三条《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》中,新增了对假赛、赛事操控的处罚,并将处罚对象细分为个人与机构,同时明确了俱乐部需承担的连带责任;在第七十四条《不正当交易行为》中,新增了行贿受贿、中介贿赂、违规赠收礼物、接受投注、违规获取佣金等多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。

引入了多样化的教育批评惩罚措施,会员协会实现了对其处罚规定的全国性推广,确保了官网公告即视为正式通知,以及增设了针对场外不端行为的补充条款。

取消了对于违规行为的集中处理机制、违反职业体育场馆规定的处罚、以及《罚款可酌情增减》的附加条款,同时将处罚的最高期限设定为不超过5年。

(所附图像展示了由人工智能协助整理的准则修订版对比细节,以供查阅。)